用户名   密 码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选择模板颜色
 

张红勇律师网
http://zhylawyer.fabao365.com

 
 
我的相册
   
   
我的网站首页 + 法律咨询 + 成功案例 + 执业文书 + 常用法律 + 律师文萃 + 热案点评 + 网络文摘
法律意见书
原创文章  时间:2008-06-25 16:05:10  点击查看评论

江苏镇江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丹阳市建设局

江苏镇江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丹阳市建设局的委托,指派张红勇律师就其企业改制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公正性、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丹阳市振城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9日,是隶属丹阳市建设局的企业单位,具有江苏省建设厅核发的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贰级资质。公司住所:丹阳市丹凤南路21号;法定代表人:石磊;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屋拆迁安置。

根据丹发(2001)44号文件精神,本律师对丹阳市振城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改制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一、程序审查:

整个企业改制工作从改制立项、资产评估和改制实施方案的拟定及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单位公示及通过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内容审查:

1、改制的资产范围是丹阳市振城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的全部

 

 

国有资产。其出让的权属是明晰的,界定的范围是合法的。

2、资产评估有合法依据,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丹阳市振城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苏立信所评报字[2006]第038号),该资产评估报告书已通过丹阳市财政局核准。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4月30日,丹阳市振城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因产权转让涉及的整体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资产总额447786.12元;负债总额165754.50元;净资产282031.62元。在对丹阳市振城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全部资产依法进行评估核准的基础上,上市公开拍卖转让。

3、关于职工分流安置状况:截止2006年4月30日止,丹阳市振城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无正式在册职工,系从丹阳市建设局借调部分人员从事日常的拆迁安置事务。

4、净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是有依据的,其内容是真实的。

本律师认为:丹阳市振城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改制实施方案是真实的,公正的,其程序和内容是合法有效的。

 

 

                            江苏镇江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张红勇

           

                                 2006年6月20日

 

上一篇:转让江苏奥雷光电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下一篇: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阅读(420)

点击查看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验证码保证您输入的合法性。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如果您不是中国法律门户网用户,欢迎注册


 
  > 热点文章
强迫卖淫案辩护词
缓刑辩护成功
关于规范使用“镇江香(陈)醋”
转让江苏奥雷光电有限公司国有股
律师出诊把脉政府行为
一起省高院改判案件的上诉状
历史遗留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代理
法律意见书
  > 最新文章
律师出诊把脉政府行为
为民撑起一片天
油价上涨加油票缩水 律师:不履
银行柜台取款取出两张同号假钞?
女生宿舍内换衣遭偷拍 数十张照
女子为拯救植物人丈夫 愿无条件
交房遭遇延期业主如何维权? 专家
16名律师“坐诊”社区提供法律服

版权所有: 张红勇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电话:  手机:  本站PV量: 39167
总站: 英文网址 www.fabao365.com  手机网址:www.fabao365.mobi  京ICP证080716号
中文网址 www.中国法律门户网.cn   www.法宝网.cn | 通用网址:法邦网   法宝网
技术/客服:010-62711386  Email:fabao365@163.com  24小时客服电话:15210165776  QQ:719673433 意见反馈